首页 > 新闻资讯 > 邢台新闻
邢台县人民法院判处一起旧纸币骗钱案
来源:邢台123,邢台信息港  点击:0 次 时间:2016-02-17 10:53:26 邢台信息港
[导读]2010年4月3日,邢台县冯某在邻村碰到一名50多岁的男子李某(已判刑),李某主动与他搭讪问路,并从兜里拿出一张旧版纸币问他有无1953年版1分钱纸币,一张值2000元。

  河北新闻网讯(通讯员赵增强、张卫锋)先以问路搭讪方式取得信任,再高价收购旧版1分钱纸币后以暴利分成为诱饵,先后设局骗取钱财2.7万元。近日,邢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3万元;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,缓刑2年,并处罚金2.5万元。

2010年4月3日,邢台县冯某在邻村碰到一名50多岁的男子李某(已判刑),李某主动与他搭讪问路,并从兜里拿出一张旧版纸币问他有无1953年版1分钱纸币,一张值2000元。这时,旁边又过来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王某,称其大爷家有此种纸币,李某表示可以高价收购。王某随后邀请冯某一同前往其大爷家看看,冯某出于好奇同去。

二人刚走到村口便碰到了30多岁的郭某,他正拿着一沓纸币(从古董市场以每张6元钱买的)在那里等着。王某称郭某是其表哥,并提议冯某和他一起将纸币低价收过来然后高价卖出,挣取差价。冯某觉得有利可图,就从信用社取出2.5万现金和王某一起买了郭某手里30张旧版1分钱纸币。成交后,王某让冯某去找李某,没找到人的冯某再返回时,王某和郭某早已溜走。冯某报案。

同年9月1日,李某、郭某、王某又以同样手段骗取刘某2000元。案发后郭某、王某长期在外潜逃,2015年5月7日郭某被河南警方抓获归案,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。

邢台县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郭某、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伙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

法官提醒广大群众,不可贪图小便宜,一旦被骗应迅速报案。

我来说两句
表 情呲牙 酷 流汗 鄙视 阴险 强 若 玫瑰 便便 示爱
验证码 验证码,看不清楚?请点击刷新验证码